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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金融超市等相关企业立即下架所有“现金贷”产品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9-03-20 08:30:12 

财经网讯 3月19日,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相关企业为非持牌放贷机构提供导流服务的风险提示函》(下称“提示函”)HzH财经新闻网

据悉,此次提示函的下发主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714高炮”超利贷黑幕和融360涉嫌为“现金贷”提供导流服务的行为,揭露多家公司从事高利贷、收取“砍头息”,违规放贷、暴力催收等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HzH财经新闻网

北京互金协会表示,为维护网贷行业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协会做出相关风险提示。HzH财经新闻网

北京互金协会提醒金融超市及以上公司,遵循谨慎 、从严、自律、负责的原则,做好风险内控,严格品控、加强对合作机构相关资质的审查,注意合作机构产品的合规合法问题;并立即下架合作机构的所有“现金贷”产品;HzH财经新闻网

对于消费者教育方面,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应当警惕非持牌放贷机构的骗局,理性对待借贷行为,提升金融消费保护意识;HzH财经新闻网

提醒金融超市及以上公司,保存自2017年12月打击“现金贷”以来的相关历史数据;主动联系协会,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检查活动,联合摸排检查涉嫌“714高炮”超利贷和“现金贷”的放贷机构,并向协会提交自律检查报告。HzH财经新闻网

提示函强调,依据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应当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HzH财经新闻网

2018年5月,银保监会《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HzH财经新闻网

据了解,目前北京互金协会已组建包括律师、会计师、专业人士在内的20多人摸排检查小组,对全市非持牌放贷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是否存在“超利贷”和“现金贷”业务。同时,协会也将对参与上一轮自律检查的网贷机构,再次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超利贷”和“现金贷”业务。HzH财经新闻网

以下为《关于相关企业为非持牌放贷机构提供导流服务的风险提示函》原文:HzH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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