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 被罚40万元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6-23 08:40:43 

6月2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发布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相关人员的处罚信息。mYd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mYd财经新闻网

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mYd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mYd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mYd财经新闻网

甬银监罚决字〔2018〕7号mYd财经新闻网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mYd财经新闻网

个人名称mYd财经新闻网

---mYd财经新闻网

单位mYd财经新闻网

名称mYd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mYd财经新闻网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mYd财经新闻网

潘华枫mYd财经新闻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mYd财经新闻网

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mYd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依据mYd财经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mYd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决定mYd财经新闻网

罚款人民币40万元mYd财经新闻网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mYd财经新闻网

宁波银监局mYd财经新闻网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mYd财经新闻网

2018年6月7日mYd财经新闻网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
'); })(); /* 360自动推送代码 */